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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言教學人員需具備什麼條件? -- 工作与就业


外國語言教學人員應從事母語國母語教學,並取得母語國大學學士及以上學位且具有2年以上語言教育工作經歷。

其中,取得教育類、語言類或師範類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或取得所在國教師資格證書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國際語言教學證書的(如TEFL、TESOL、CELTA需使領館認證或公證機構公證),可免除工作經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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