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行網上辦理外國人旅館以外住宿登記政策解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旅館住宿的,旅館應當按照旅館業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為其辦理住宿登記,並向所在地公安機關报送外國人住宿登記資訊;外國人在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應當在入住後24小時內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登記。為進一步提升外國人在華生活便利度,國家移民管理局決定推行網上辦理外國人旅館以外住宿登記服務,外國人在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可以在網上辦理住宿登記,無需再前往公安機關現場辦理住宿登記。網上辦理與現場辦理的住宿登記具有同等效力。
留宿人、住宿人可通過國家移民管理局政務服務平台(國家移民管理局政務服務網站、「移民局12367」應用程式、「移民局12367」微信小程序或者支付寶小程序),在「外國人服務」住宿登記模組,經註冊認證後,按照提示分步驟辦理。辦理完成後,可點擊「登記記錄查詢」查看住宿登記記錄。
網上辦理住宿登記的人員可以是住宿人,也可以是留宿人。考慮到留宿人對住所資訊更加熟悉,為確保登記資訊準確,首次由留宿人協助辦理住宿登記。符合以下情形的,住宿人可以自行辦理:一是曾通過國家移民管理局政務服務平台辦理過住宿登記,需在同一住所再次辦理住宿登記的;二是住在自有住所的。
留宿人可以為中國公民、外國人。
外國人在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入住後已按规定辦理住宿登記,符合以下情形的,無需再次登記:一是在中国境内自有住所居住,境内外旅行後返回該自有住所的;二是持居留證件、永久居留證件在中国境内經常住所居住,在同一證件有效期内,境内外旅行後返回該經常住所的。
自有住所是指外國人或其配偶在中国境内所有的住所。經常住所是指外國人在中國境內長期居住或者計劃長期居住的住所,根據《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長期」是指在中國境內居留超過180日。
自2026年3月20日起,國家移民管理局在河北、遼寧、浙江、湖北、廣西、重慶、四川等7省(區、市)試行推行外國人在旅館以外住宿登記網上辦理服務。下一步,將逐步在全国推廣此項服務,為外籍人員在華工作、學習、生活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
留宿人、住宿人可以進入國家移民管理局政務服務平台查看住宿登記辦理頁面的《網上辦理住宿登記指南》,按照指南提示操作,或者直接撥打國家移民管理局12367服務熱線進行諮詢。也可以前往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對外服務窗口或者屬地公安派出所,尋求工作人員協助現場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外國人或留宿人未按规定辦理住宿登記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