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獎學金招生簡章
為增進中國人民與世界各國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誼,發展中國與世界各國在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中國政府設立獎學金,資助世界各國優秀學生、學者到中國的院校學習或開展研究。
中國教育部委託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負責中國政府獎學金生的招生錄取和管理等工作。
(一)國別項目
根據中國與有關國家政府和機構等簽訂的合作與交流協議或達成的共識提供的獎學金,可招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進修生和高級進修生。
申請人向所在國有關派遣部門提出申請。
(二)中國院校自主招生項目
向中國院校提供的獎學金,用於資助院校直接遴選和推薦的優秀學生來華學習,招生類別根據具體項目通知要求。
申請人向承擔此項目的中國院校提出申請。
(三)專項獎學金項目
根據中國與有關國際組織和機構等簽訂的合作協議提供的獎學金。申請人向有關國際組織和機構提出申請。
1.長城獎學金項目
該項目的申請人範圍為發展中國家的學生與學者,資助類別包含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進修生以及高級進修生。項目申請受理機構為申請人所在國聯合國教科文全國委員會,對應的官方網址為https://en.unesco.org/countries,目前該網頁存在解析失敗的情況,暫無法通過此連結查詢更多細節與聯絡方式。
2.中國—歐盟學生交流項目
本項目面向歐盟成員國的學生和學者開放申請,可申請的資助類別涵蓋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進修生與高級進修生。項目申請受理機構是中國駐歐盟使團教育文化處,相關信息可查閱網址http://www.chinamission.be。
3.中國—AUN獎學金項
該項目的申請人群限定為東南亞國家聯盟成員國的學生和學者,資助類別設有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兩類。申請受理機構為東南亞國家聯盟院校組織(AUN)秘書處,官方網址為www.aunsec.org。
4.太平洋島國論壇項目
此項目面向太平洋地區島嶼國家的學生、學者招募申請人,資助類別包含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進修生以及高級進修生。項目由太平洋島國論壇秘書處負責申請受理工作,對應的官方網址是www.forumsec.org。
5.世界氣象組織項目
該項目面向全球範圍內有志於氣象學科相關研究的學生與學者,資助類別分為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請受理機構為世界氣象組織,其官方網址為http://www.wmo.int/。
(四)學分生項目
根據中國院校與國外院校交流合作協議提供的獎學金,可招收普通進修生和高級進修生,學習期限不超過12個月。
申請人向中國院校及其國外合作院校提出申請。
(一)資助類別
包括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進修生和高級進修生。
(二)資助期限
包括中文補習(預科)和專業學習時間。中文補習(預科)資助期限一般為一年,專業學習資助期限原則上與基本修業年限一致。
(三)院校及專業範圍
承擔中國政府獎學金生培養任務的中國院校所提供的專業範圍覆蓋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經濟學、法學、管理學、教育學、歷史學、文學、哲學、藝術學等。
詳情請登錄http://www.campuschina.org查閱中國院校和專業介紹。
(一)資助內容
包括學費、住宿費、生活費和綜合醫療保險費。
(二)資助標準
1.免學費;
2.提供免費宿舍或發放住宿補貼;
3.生活費:
本科生:2,500元人民幣/月
碩士研究生和普通進修生:3,000元人民幣/月
博士研究生和高級進修生:3,500元人民幣/月
4.綜合醫療保險費:
800元人民幣/人/年
400元人民幣/人(學習期限少於6個月的)
(一)非中國籍公民,身心健康;
(二)學歷和年齡要求
1.申請攻讀學士學位者,應當具有高中畢業同等學力,學習成績優秀,年齡一般不超過25歲;
2.申請攻讀碩士學位者,應當具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力,學習成績優秀,年齡一般不超過35歲;
3.申請攻讀博士學位者,應當具有碩士學位或同等學力,學習成績優秀,年齡一般不超過40歲;
4.普通進修生入學時應當具有高中畢業及以上學力,年齡一般不超過45歲;
5.高級進修生入學時應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職稱,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
(三)語言要求
1.申請攻讀學士學位者須參加「來華留學本科入學學業水平測試(CSCA)」(官方網頁:www.csca.cn);
2.申請以中文為專業教學語言的學科、專業,攻讀普通進修生(漢語言專業除外)、高級進修生,中文水平原則至少達到漢語水平考試(HSK)三級,攻讀碩士、博士學位者,中文水平原則至少達到漢語水平考試(HSK)四級;
3.申請以外文為專業教學語言的碩士、博士、普通進修生及高級進修生,應達到所申請院校在外語語言能力方面的入學要求。
(四)申請人應同時符合所申請院校在學術能力及其他相關方面的入學要求。
1.申請人透過「留學中國」網站或其他途徑查閱中國院校及相關專業資訊,確定申請項目和申請院校及專業;
2.申請人聯繫中國院校獲取相關錄取材料;
3.申請人聯繫相關申請受理機構獲得推薦資格;
4.申請人登錄「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管理資訊系統」(http://www.campuschina.org),線上填寫《中國政府獎學金申請表》並提交所需申請材料;
5.申請受理機構向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提交推薦人選名單及申請材料;
6.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有關院校和專家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和學術審核,確定錄取人選;
7.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通知申請受理機構錄取結果,由申請受理機構通知申請人。
1.《中國政府獎學金申請表》(線上填寫);
2.護照首頁。申請人須提交本人普通護照的首頁清晰掃描件,如現持有護照有效期不足12個月(自預計學習開始日期起算),請及時申領新護照,並使用新護照完成獎學金申請。對於因客觀原因無法在提交申請前辦理護照的申請人,經受理機構允許後,可提交包含本人「英文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等資訊的有效證件或證明文件;
3.經公證的最高學歷證明。如申請人為在校學生,須提交本人就讀學校出具的預計畢業證明或在學證明;
4.學習成績單。中英文以外文本須附經公證的中文或英文譯文;
5.語言能力證明。來華選擇以中文為教學語言的碩士、博士、普通進修生及高級進修生申請人須提供有效期内且與相應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HSK成績報告。申請以外語為專業教學語言的申請人應根據學校要求提供相應語言能力證明,如雅思或托福成績單;
6.來華留學本科入學學業水平測試(CSCA)成績單。申請攻讀學士學位者須在申報截止日期前報名參加CSCA並取得有效成績單。申請專業所需的必考測試科目請聯繫志願院校查詢獲取;
7.錄取材料。申請攻讀碩士、博士學位者和申請作為普通、高級進修生來華學習者應提供申請院校出具的錄取材料,可包括錄取通知書、預錄取通知書或導師邀請函等(錄取材料將作為中國政府獎學金優先錄取的文件之一);
8.來華學習或研究計畫。(本科生不少於200字,進修生不少於500字,研究生不少於1000字),用中文或英文書寫;
9.推薦信。申請攻讀碩士、博士學位者和申請作為高級進修生來華學習者,須提交兩封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薦信,用中文或英文書寫;
10.個人作品。申請攻讀藝術、設計類等專業者,應提供個人作品類材料(如影像、繪畫作品等);
11.年齡未滿18歲的申請人,須提交在華法定監護人的相關法律文件;
12.來華學習時間超過6個月的申請人,須提交《外國人體格檢查表》影本(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國衛生檢疫部門統一印製,須英文填寫)。申請人應嚴格按照《外國人體格檢查表》中要求的項目進行檢查。缺項、未貼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蓋騎縫章、無醫師和醫院簽字蓋章的《外國人體格檢查表》無效。檢查結果有效期為6個月;
13.無犯罪紀錄證明。申請人須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無犯罪紀錄證明,通常應為提交申請之日前6個月以內的證明文件。
亞洲事務
電話:0086-10-66093584
E-mail:asia-admission@csc.edu.cn
非洲事務:
電話:0086-10-66093924
E-mail:africa-admission@csc.edu.cn
歐洲事務
電話:0086-10-66093921
E-mail:europe-admission@csc.edu.cn
美洲、大洋洲事務
電話:0086-10-66093578
E-mail:americas-admission@csc.edu.cn
oceania-admission@csc.edu.cn
傳真:0086-10-66093972
網址:www.campuschina.org
部門:中國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來華留學招生部
地址:中國北京西城區車公莊大街9號A3樓13層
郵編: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