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類居留許可辦理指南
policy2026/06/08
一、什麼是學習類居留許可?
學習類居留許可是中國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給在中國進行長期學習的外國人的居留證件。
取得學習類居留許可後,持證人可以:
- 在中國合法學習和居留;
- 在許可有效期内多次出入境中國;
- 辦理住宿、銀行開戶、通信服務等生活事務;
- 根據規定申請校外實習等活動(需獲得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學習類居留許可不屬於工作許可,持證人不得擅自從事就業活動。
主要適用於:
- 持X1簽證入境的外國留學生;
- 在中國學習期限超過180天的外國人;
- 經批准在中國接受學歷教育或長期進修培訓的外國人。
通常,持X2短期學習簽證(學習期限不超過180天)的人員無需辦理學習類居留許可。
申請人一般應滿足以下條件:
- 已被中國合法教育機構錄取;
- 持有效X1簽證入境;
- 完成學校報到註冊手續;
- 已辦理住宿登記;
- 符合中國出入境管理相關規定。
一般需準備以下材料:
- 有效護照;
- X1簽證及入境記錄;
- 《外國人簽證證件申請表》;
- 近期證件照片;
- 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證明;
- 學校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在讀證明;
- 學校出具的學習證明材料;
- 健康證明(部分地區首次申請可能要求提供);
- 出入境管理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具體要求可能因地區和學校類型有所不同。
第一步:獲得錄取資格
申請人獲得中國學校錄取通知書,並取得相關學習簽證申請材料。
第二步:申請X1簽證並入境
在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請X1簽證,並在簽證有效期内入境中國。
第三步:完成報到註冊
按照學校要求完成新生報到、註冊及學籍登記手續。
第四步:辦理住宿登記
入境後應依法完成住宿登記。
- 入住酒店的,由酒店辦理;
- 校外租房或居住在親友家中的,應到轄區派出所辦理登記。
第五步:提交學習類居留許可申請
一般應在入境後30日內,由本人或學校協助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
第六步:領取學習類居留許可
審批通過後,公安機關將在護照內簽發學習類居留許可。
獲得許可後,可在許可有效期内長期學習和多次出入境。
學習類居留許可期限通常根據學習期限確定,常見包括:
- 180日以上至1年;
- 1年;
- 2年;
- 3年及以上(根據培養週期確定)。
長期學歷教育項目通常按學年辦理並逐年續簽。
出現以下情況時,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 學習期限延長;
- 轉學或變更學校;
- 更換護照;
- 居留許可即將到期;
- 學習項目發生重大變化。
一般建議在居留許可到期前30日申請延期。
1.持X1簽證入境後,應在30日內申請學習類居留許可。
2.學習類居留許可持有人可在有效期内多次出入境中國。
3.未經批准不得從事與學習無關的就業活動。
4.轉學、休學、退學等情況應及時向學校和出入境管理部門報告。
5.居留許可到期前應及時辦理延期手續,避免逾期居留。